揭日军侵华战争强征中国慰安妇5种方式(6)
文中的“贺家巷妓院”是专为日军设立的军队慰安所,所以称“维持全县良民而设”。其中有些“慰安妇”由于不堪凌辱折磨,或死或逃,只剩下4名女子,于是要城镇、村庄选送“妓女”。村庄哪来的“妓女”?实际上就只能送良家女子了,但日伪还有条件:一是年龄20岁左右,二是“确无病症”,否则会将性病传染给日军,三是还要“颇有姿色者”。最后还以物资条件来诱惑农民,说“游客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这也说明,贺家巷内的军事性奴隶制度受害者是没有收入、非商业性服务的。

第四,将中国女俘虏强逼为性奴隶。
在中国战场上,日军极少设立女战俘收容所,女俘虏部分在审讯后即杀死外,其余的大部分便被日军运到华北、华中属于偏僻的、荒凉的地区和前线去充当“慰安妇”,以防止她们逃跑或与八路军等中国抗日部队取得联系。中共领导的海南琼崖纵队第4支队的炊事员周某某,因下村筹粮被日军俘虏后,即被投入慰安所。这些女俘虏沦为“慰安妇”遭日军侮辱,真是生不如死,有的便千方百计寻找报仇的机会,慰安所里曾发生中国女战俘刺杀压在她们身上的士兵或者割下敌人的生殖器的事件。因此,日军官兵对充当“慰安妇”的中国女战俘比较警惕。当这些女俘虏作为性工具没有利用价值时,通常被拖到空地上,作日军新兵练习胆量用的活人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