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日军侵华战争强征中国慰安妇5种方式(5)
第三,日军占领一地,形势稍稍稳定后,便依靠汉奸组织协助,挑选妇女充当“慰安妇”。
其中的一个手法便是借口登记“良民证”,挨家挨户地挑选年轻貌美的女性。在南京陷落时,日军除了经常到国际安全区强奸妇女外,也利用发放“良民证”之际,从中拉来数千名中国妇女,这些妇女没有一人逃过被强奸或虐杀的厄运;其中的一些人还被运往东北,充当关东军的性奴隶,从此再无下文,无人知晓她们的生死和命运。1939年在日军的指使下,山西文水县的伪政权曾张贴布告,明令征用妇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县公署训令,差字第一号令:南贤村长副,为训令事。查城内贺家巷妓院,原为维持全县良民而设,自成立以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惟查该院现有妓女,除有病者外,仅留四名,实不敷应付。顷奉皇军谕令,三日内务必增加人数。事非得已,兹规定除由城关选送外,凡三百户以上村庄,每村选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岁左右确无病症、颇有姿色者为标准,务于最短期内送县,以凭验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维持会供给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墨一百余斤,并一人一次给洋一元,此外游客赠予,均归妓妇独享,并无限制,事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