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日军侵华战争强征中国慰安妇5种方式
即整个的二战期间,被日军强迫为性暴力制度的受害者人数应在36万至41万之间,其中约有半数即20万左右为中国妇女。尽管这个数字只是在近13年来研究和实地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的一种推论,但它可以大致反映中国妇女在二战时期受日军荼毒之深重的一个概况。在中国占领地和战场上,日军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强迫中国的妇女充当“慰安妇”。
日本自侵华战争开始后,在日军中推行配备“慰安妇”的制度,随着战争的蔓延,慰安所也被广泛地设置于中国各地。除未占领的甘肃、西藏、新疆、宁夏、青海等地以外,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江西、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省市及台湾地区,都发现了慰安所遗址。
日本政府和军部为其侵略军队有计划按比例地配备“慰安妇”。由于战败时日军大量销毁有关“慰安妇”的档案,也由于日本政府至今未公开“慰安妇”的历史文件,要准确指出日军与“慰安妇”的比例是较为困难的。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通过对各种资料的分析,而接近历史的真实。例如根据关东军的作战计划,1941年,它准备动员70多万人的军队和2万人的“慰安妇”,其比例为37.5:1。

但是,这个比例并没有得到军队的认同。目前日本学者普遍认同当时军队里流行的“29:1”之说,也就是军队认为37—38名士兵配给一个“慰安妇”太少,根据生理限度,一个“慰安妇”大约对29名军人,才能大致使军队得到性满足而不致引起内部的混乱。据29:1的比例,日本学者再加上“慰安妇”因逃亡或死亡而需补充的更替率(他们认为更替率大约在1:1.5或1:2之间),算出的“安慰妇”总人数大约为:
300万(日军)÷29×2=20.689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