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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八百里加急”究竟有多快?(2)

  而执行八百里加急重要任务,尤其是传递紧急军事文书,唐律规定如耽误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泄露重大机密者,亦处绞刑。当然,“八百里加急”一般极少用,而一旦动用便为军国紧急要事,累垮乃至累死驿丁便不足为奇。

  天宝14年11月9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3000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500里。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要求日行500里。唐代的一尺合现在0.303米,一里合454.2米,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两天时间。

  到金代时,为了适应军事需要,加强通信联络,仿宋王朝在辽宁地区建有的递铺。递铺一般建在有驻军的主要交通线附近,好像一个方形的小堡,四角插着黑旗。铺与铺之间的距离一般在十里左右,管理非常严密,具有军事性质。这时的递铺和驿站归朝廷统属兵部领导。

 

  到了元王朝,由于疆域辽阔,发展交通,强化了驿站制度,这也成为它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这时驿站也叫“站赤”,实际“站赤”是蒙古语驿站的译音。

  到了明代在各干线道路上均设置了驿站。还设立了递运所,这些独立与驿站,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预付国家的军需、贡赋和赏赐之物。由各地卫所管理。递运所开始设于洪武元年(公元1376年),它的设置,是明代运输的一大进步,使货物运输有了专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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