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八百里加急”究竟有多快?
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20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300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达800里。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死命跑。“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用来表示情况紧急程度。
在文学作品中,对此有精彩描写:“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跳将下马。大喝“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逆者亡!”随即便见烟尘滚滚,骑者已然离去!此时,古道凝云,晴空赫然!
唐代诗人岑参《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曾生动描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幕及陇山头”,诗中把驿骑比做流星,可见速度之快。唐代官方规定,快马要日行一百八十里,再快些要日行三百里,最快的则要日驰五百里。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唐玄宗则在长安华清宫,相隔三千里但六日之内就知道了,可见传递兵变奏章速度每天即达五百里。若是八百里加急,那真是快得不能再快,也要四天时间。
《大唐六典》记载,唐代驿站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专事驿务人员达二万多人,其中仅驿兵就有一万七千人。驿递分陆驿、水驿,驿站设驿舍,配驿马、驿驴、驿船,服役者称“驿丁”、“驿夫”,“驿卒”或“驿隶”。他们日常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陆路驿丁,无论酷暑严冬,暴雨狂风,都要身背文书袋奔驰在驿路上,此外还要兼管扫洒驿庭等杂事。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500里。
唐代法律对驿递过程失误处罚规定很细,稍有差错便要严惩。如驿长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瘦,经费支出等情况,驿马有死损负责赔偿;若私自减去驿站人马,则“杖一百”。对驿丁处罚更严,驿丁抵驿须换马更行,若不换“杖八十”;凡在驿途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则“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处徙罪二年。对从事有关驿递要务的官员,处罚亦很严厉。当时有一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在处理一份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文书时,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只因夜深疏忽只发到岭南一地,结果即遭免官,丢了乌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