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清宫女命运 太监神秘的面纱(9)

明宫内府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银作局。如司礼监,设提督太监(大总管)、掌印太监(内外章奏)、秉笔太监(照内阁票拟批朱)、随堂太监(管章奏文书)和典簿太监(文书保管收发)等。清朝吸取明朝教训,对太监限制较严。乾隆帝奏事太监曾用秦、赵、高三姓,以此自儆秦朝赵高之祸。清末虽出现跋扈太监安得海、李莲英,但较东汉、晚唐和明朝,可谓“小巫见大巫”,其权势和气焰差了很多。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命工部铸铁牌,书皇帝敕谕:“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铁牌立于交泰殿内,警示后宫太监不得干预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