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日军的武器在日本投降后去哪了(2)
这部分史实在一些“资料”中有谈到,现摘要如下:
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负责中国大陆、台湾及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的受降工作。此范围内,投降日军合计114.5万人。
至1946年4月,收缴日军步骑枪68.6万支、手枪60.3万支、机枪30万挺、各种火炮1.2万门;步机枪子弹1亿颗,手榴弹和各种炮弹各2000万颗(以上皆为约数)。此外还有战车383辆、装甲车151辆、卡车15785辆、马74159匹;各种飞机1066架、各类舰艇1400艘。
对收缴的日军武器,“以能即时利用为原则,用以加强各部门之力量。”“对主要火炮收缴后……当经通电各受降区,各缴械军师,准就收缴之日方火炮、器材、马匹,按编制分别补充使用,计利用日山野炮编配军师炮兵营一百一十六个”;“对步骑枪、轻重机枪、手枪等,亦分别编配各正规军,及地方团警使用。”剩下的“一部未配发使用之武器,待整军后,分别配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