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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70个军精简整编裁减18个集团军(8)

  1981年,有8万多名军官转业充实到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在这之后,更大的安置任务接踵而来。1982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两个兵种51万官兵集体转业到铁道部和原配属的国家各部委。

  1982年以后,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走上正轨,每年大约有4万名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再没有出现过成建制的部队集体转业的情况。

  2003年,人民解放军进行第十次大裁军,人民解放军解放战争时期陆军的70个军,在陆军只保留了18个军,并逐渐发展成为集团军。

  这18个军中有当年第一野战军中的1个军;第二野战军中的4个军;第三野战军中的4个军;第四野战军中的8个军;华北军区野战军中的1个军。这18个集团军分布在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兰州、成都7大军区,成为解放军陆军的机动作战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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