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曾留下从未公开发表的遗嘱
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一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四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题目是: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她写的下列同志是:杨德中、李琦、赵玮、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她嘱托他们“组成小组”,“请杨德中负责主持”,“赵玮协助”,然后请这个小组在她病危和谢世时办理相关事宜。
这6个人都是干什么的呢?杨德中当时是中央警卫局局长,中共中央委员;李琦曾在总理办公室工作过,后来到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副主任;赵玮是邓颖超多年秘书;张佐良先后做过周恩来和邓颖超的保健医生和警卫秘书;周秉德是她的亲属,即周恩来三弟周同宇的长女,时任《华声报》副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