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次拖延处理在华遗留化学武器问题(2)
笔者说日本磨蹭、拖拉是有根据的。早在1999年7月,在《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中,日本政府就明确表示,要诚恳地履行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销毁责任,原则上以2007年4月处理完毕为目标。同时允诺日方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中国做出让步同意将发现的化学武器不运回日本,在中国境内进行销毁。
笔者说日本磨蹭、拖拉是有根据的。早在1999年7月,在《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中,日本政府就明确表示,要诚恳地履行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销毁责任,原则上以2007年4月处理完毕为目标。同时允诺日方为处理和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和设备,中国做出让步同意将发现的化学武器不运回日本,在中国境内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