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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岛历史和发生金门岛战役的故事(5)

  1387年(明朝洪武二十年),明太祖朱元璋令江夏侯周德兴经略福建沿海,共设五卫十二所。金门守御千户所为十二所之一,明兵部称呼金门是“中左所”,下辖峰上、管澳、田浦、陈坑四个巡检司,后又增设烈屿巡检司。因金门固守福建东南海口,取“固若金汤,雄镇海门”之意而得名金门。

  南明时期,金门由郑成功政权实际控制。1664年(清康熙三年、南明永历十八年)清军攻占金门后,曾采取迁界措施,强制居民迁至海岸线30华里外,岛上人烟无存。1674年(康熙十三年、永历二十八年)至1679年(康熙十八年、永历三十三年),郑氏复占金门,并以此作为对中国内陆进行军事行动的前进基地。1680年(康熙十九年、永历三十四年)清军二度攻占金门后,沿袭旧制隶属于福建省同安县(今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永历三十七年)清军攻占台湾后实施复界,因迁界离开的居民陆续返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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