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选秀女内幕 不可私先结亲(4)

挑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
然而,就在这一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请求乾隆皇帝允许他年过十七岁的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但是,马尔泰的这位千金还没有参加过选秀女。
此事令乾隆皇帝大为恼火,命令德沛立即赶赴京师,当面训饬,同时强调:“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选看后方准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谨遵行。近见尚有未经选看之秀女聘定许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责者,虽系蒙朕恩俞允,究与体制未协。
选看八旗秀女,原为王、阿哥等择取福晋;若在未经挑选之前即行结亲许字,非为废弛旧制,并恐无奏事责任之人,或不敢陈奏之人,伊等已行许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关系;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岁即行选看,并无耽搁之虞。”
这里,乾隆皇帝振振有词地说了三条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是为诸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室,并非是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第二,一旦因选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缘,也是因为没有遵守“我朝定制”,违法在先,并非皇家的责任;第三,即使为了选秀等上三年两载,应选秀女也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她的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