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女俘虏三种悲惨下场 惨遭霸占奸杀(2)

女战俘遭侮杀
早在1864年,世界各国就开始陆续缔结《日内瓦公约》,白纸、黑字、红印章,信誓旦旦地写着:“禁止破坏不设防的城镇、乡村;禁止杀害、胁迫、虐待和驱逐和平居民;禁止体罚和酷刑……”
上世纪70年代,还缔结了一个《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其中规定:“应尽最大努力使妇女和儿童不受战争蹂躏;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禁止采取如迫害、拷打、惩罚性措施、屈辱待遇和施行强暴等措施,尤其禁止对平民中妇女和儿童采取这种措施。
交战双方在从事军事行动期间或在被占领领土中对妇女和儿童实行的一切方式的压制以及残忍和惨无人道的待遇,包括监禁、拷打、射杀、集体拘捕、集体惩罚、毁坏住房和强迫迁出,均应视为犯罪行为……”这些冠冕堂皇的许诺,都是与虎谋皮的废话。
战端一开,谁对谁负责任?双方都杀红眼了,无辜平民变成理所当然的战俘群。老百姓碍着谁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所谓“宁当天平犬,不做乱世人”,即是真实写照。妇女、儿童是易受攻击群体,他们的命运更为悲惨,大量的青年妇女被奸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