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明代尼姑沾染世俗淫乱生活内幕(2)

明代的女尼中,还是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
在明代的官方法律条文中,对尼姑犯奸有惩治条例。如弘治七年(1494),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于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落”。
即使如此,在明代的女尼中,还是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如饶州有一女尼,与士人张生私通,最后还嫁给了张生。
有人专门就此事赠一诗,云:“短发蓬鬆绿未匀,袈裟脱却着红裙。于今嫁与张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门。”
明代的女尼中,还是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
在明代的官方法律条文中,对尼姑犯奸有惩治条例。如弘治七年(1494),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于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落”。
即使如此,在明代的女尼中,还是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如饶州有一女尼,与士人张生私通,最后还嫁给了张生。
有人专门就此事赠一诗,云:“短发蓬鬆绿未匀,袈裟脱却着红裙。于今嫁与张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