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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丈母娘与养子私通用巨额行贿(3)

  窦太主是见过大场面的贵妇人,这几十年过来都是跟高官混的。她谙熟国家的政策,也非常清楚她和董偃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时的大汉法律规定,禁奴、主通婚“奴娶主、主之母及主妻、子以为妻,若与奸,弃市而其女子以为隶妾。其强与奸,除所强。”也就是说,汉律禁止男奴与女主之间的婚姻关系或者是性关系。更何况,窦太主与董偃从名义上还多了一层寄与养的关系。所以,罪不可赦呀。为了防止因外界舆论而犯事儿,太主觉得应该将大把的钱压在董偃这个潜力股上。因此,她令董偃用重金四处交友,以收买、笼络人心——封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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