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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赵匡胤一条家法 大宋提前100年灭亡(2)

  再看看赵匡胤以及他弟弟太宗赵光义如何身体力行这些家法,这些家法在宋朝政权体系设计中,造成了哪些先天基因缺陷,一致于后期屡屡对外称臣纳贡,最终导致覆灭?

  一、家法第一鞭:解除”义社十兄弟“兵权,防止其尾大不掉,兴兵作乱。赵匡胤在夺权之后第二年即公元961年,把禁军中资历最高的几个首领,如王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他们都是帮助他从后周夺权的开国元勋们,是与赵结拜的”义社十兄弟“),找了个”做事骄纵“”多不奉法“的借口全部解甲归田,提拔了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新人继承他们的职位。在此以后,经常对禁军中的统兵将领时常调换,要使其”兵无常将,将无长师“,防范将领和部队结成同盟。

  二、家法第二鞭:设置三司职位,削减相权,加强皇权,防止宰相专权与篡权。前代的宰相”事无不统“,包揽天下,前代的皇帝也受制于权相,以致有取而代之的案例。为防范这个弊端,赵匡胤在宰相之下设参知政事,并且把晚唐五代内曾权宜设置的三司使副和枢密使副都实行常设官员,以三司使副分割宰相的财政大权,以枢密使副分割宰相的军政大权。说明白了,不能让宰相大权独揽,让其他人制约他,监督他,掣肘他。三司使号称”计相“,枢密院则与中书对称”二府“,其事权都是不相上下的。这样的分权与削权,使得宰相对国家大事所能起的作用有限,后果就是当时的宋朝大部分宰相,全部以不生事为原则,只能循规蹈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家法第三鞭:”将从中御“。设置枢密使,与军队将领互相制约,防止将领军事政变。设置枢密使副的妙用,就是与禁军中的高级将领互相牵制。因为枢密使虽负责军政,但他仅有发令之权而本身不统领任何军队;禁军中的高级将领虽统领军队,但他们没有发号施令之权。这样就防范了枢密使副或高级将领利用军权来发动政变了。取消殿前督检点,分社三衙即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名义上由枢密院领导,其实由皇帝直接统领。

  宋太宗时家法更甚。皇帝不但紧握枢密院的制令之权,对带兵出征的大将,更实行“将从中御”的方法,对大将在前线的举动加以限制,需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行事。这条大宋家法,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因为古往今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宋朝家法把前线指挥官的手脚捆住,等于把主动权交予敌人了,因为皇帝是无法遥控战争的。南宋赵构时期,岳飞接连对金战争取得胜利,准备乘胜追击时,宋高宗连下12道金牌,令其班师撤兵,也是这个家法在作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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