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惩罚通奸女子晾臀示众方法(4)

对奸情的女人施酷刑
当时还有一种惯例,就是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仇家就趁机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今天的人们有所不知的是,中国小脚崇拜时期,女人的脚和鞋子是其最为私密器官和物件,光脚出庭,脱鞋传看,是对女性最严重的羞辱。很少有女人在经过这样光天化日的羞辱之后,还能苟活在人世,据说不少妇女不堪这样的凌辱,当场碰壁而死。
将犯有奸情的女人公开示众凌辱,立法的初衷也许是为了激发人们的羞耻心,戒绝此事的再发生。但是,这种方法,尤其对于女性奸情的示众,其实激发了很多人内心深处最丑恶最淫邪的窥阴癖,报复癖,示众成为流氓无赖的欢乐节日,也成为展示流氓无赖人性黑暗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