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妇女灭绝人性殉葬制度(2)

殉葬者的身份并非全部是奴隶,也有墓主的妻妾和家臣。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妇女沦为贵族男子的玩物与附庸,在殉葬者中,妇女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商代卜辞中就有专门杀祭杀殉女奴的记载。当然,殉葬者的身份并非全部是奴隶,也有墓主的妻妾和家臣。
到了春秋时期,奴隶制濒于崩溃,人殉的作法开始引起非议。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括三名才能出众、孚有众望的良士。
国人因此作《黄鸟》诗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对暴君的憎恨。这时在各诸侯国,妇女作为主人婢妾生殉的恶俗也逐渐受到摒弃。齐大夫陈子车死后,妻子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
子车的弟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与总管只好同意取消生殉婢妾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