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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囚入狱受到生不如死的屈辱(4)

  在汉代女犯监狱除了永巷、保宫之外,还有暴室,属掖廷令。暴室是拘禁惩罚有罪的宫女、皇后、贵人的地方。她们受惩罚后,主要是为皇家制衣做被。由于漂染的纱布都要暴晒,故取名“暴室”。

  汉桓帝好色,除三宫外,博采宫女六千余人。对此,皇后不满,后受许贵人挑拨,桓帝废了皇后,打人暴室,郁郁而死。

  蚕室处罚宫刑囚犯的监狱

  蚕室,本意是养蚕的地方,但为什么把这样悠闲之地与可怕的监狱联系在一起呢?因为原本蚕室怕风,受了宫刑的人也怕风,也需要像蚕室一样避风取暖,故把蚕室演义为监狱。

  在汉代,设有蚕室署,负责处理宫刑囚犯的管理。受到宫刑的罪犯,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子宫”。这种刑罚在汉之前已有,但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并单独对此类囚犯进行处罚关押,还尚属首次。

  从刑罚的角度上来看,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但从肉体上和精神上来说将是一种莫大的摧残和耻辱。很多此类囚犯宁愿接受死刑,也不接受宫刑,但有些囚犯为了事业、前途或者家庭,也会被迫接受。

  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因为败将李陵进言而激怒武帝,将其逮捕,判为死刑。若按当时法律,钱可折罪,可以免去司马迁死刑或接受宫刑,但司马迁没钱,好在“皇恩浩荡”,司马迁没钱也未受到死刑,而是改判为“宫刑”。就这样,为了《史记》,司马迁还是忍辱负重,在蚕室完成了令人称颂的鸿篇巨作《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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