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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妓令人厌恶的悲惨生活(2)

  史籍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说苑》中记载:“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尝有母疾,窃驾君车以出,灵公闻而贤之。异日,于灵公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以其余献灵公,灵公曰,爱我忘其口焱寡人。”这就是“分桃”,至于“断袖”,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这儿就不说了。

  古代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自此,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

  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性恋亲密关系,应该是全世界的同性恋的楷模,他们在肉体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贞不渝,在经济上甚至连契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都要承担起来。

  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盗出入如麻,船上忌讳有妇人同船,所以同性恋由此产生。这个说法在现在看来有点而牵强,就是发生同性性行为,也是境遇性的同性性行为!福建人互称契哥契弟,京师称之为“小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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