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宫女死后尸灰填井悲惨生活(3)
2、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
满清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
据《清史稿》载:在金鳌玉?X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有内安乐堂,“有掌司总其事者二三十人。
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
这就是说,宫人得了病违反了这些非人的规矩,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如果少数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变,生得子女者尚能晋封,否则也只能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