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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期为史上第一个被废而上吊自杀的皇帝(2)

  李特牺牲后,其三子李雄(272-334年)自称大都督、大将军、益州牧,建都郫城。西晋惠帝永兴元年(304年),平西将军罗尚派兵攻打李雄,李雄击败罗尚的进攻,占领了成都,僭称成都王,在境内特赦,建年号为建兴,废除西晋的法规,设立约法7章。封拜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宰及其他各类职官。

  两年后,李雄僭即帝位,改年号太武,国号大成。东晋成帝咸和九年(334年),李雄患病而死。李雄共生有十个儿子,但没有一个合他的意,生前不顾众大臣的反对而立二哥李荡的四子李班为太子,封四子李期为安东将军。李班为人谦虚能广泛采纳意见,尊敬爱护儒士贤人。李班性情博爱,行为符合轨范法度。李雄卧病不起的时候,李班日夜侍奉在身边。

  李越回成都奔丧时和李期合计杀死了李班。

  成汉武帝、太宗李雄死后,太子李班承嗣帝位,任命堂叔李寿(300-343年)为录尚书事来辅佐朝政。当时镇守江阳的李雄之子李越(?-338年),因对李班不是父亲李雄的儿子,心中很是不满,回成都奔丧时和李期(313-338年)合计杀死了李班。史载:“班非雄所生,意不服,与其弟安东将军期谋作乱”。发动政变,李越是主谋,也是操刀者,李期只是同伙;再者李越是李期的兄长,无论是看功劳还是看次序,李越最有资格当皇帝,李期和众人也想立李越为皇帝,“众欲立越”,但李越不干,因为他有自知之明。

  李越认为,李期虽为庶出,却是任皇后所养大,且“多才艺,有令名”,自己的威望、才能及个人势力远不如李期,故“越奉期而立之”,李期白捡了个皇帝当。于是,李期即皇帝位,大赦境内罪犯,改年号为玉恒;封堂叔李寿为汉王,拜为梁州刺史、东羌校尉、中护军、录尚书事;封兄长李越为建宁王,拜为相国、大将军、录尚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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