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封建社会女子失身必处死(7)

  三、女子失身只有死

  中国古代还有一种“烈女”,就是丈夫死了,妻子自杀殉夫,或是因反抗强暴自杀,都属此列。

  明代开封有个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貌美。单家近邻有一恶少,贪她的美色,趁她的父母下田干活时来强奸她。她极力反抗,到无路可走时,就紧紧抓住 中衣不放。

  恶少死命掰她的手,怎么掰也掰不开,一怒之下,用刀杀了她。父母回来发现后,对她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未失身后,才提请官府旌表她为烈女。如果 她死前已被强奸,那就一钱不值了,不仅失去了做烈女的资格,连全家都不光彩。

  失身女子被处死

返回野史秘闻频道

好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