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解密:中国古代妓女青楼文化(7)
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妾。

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
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怪是怪了一些,但是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