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寻龙诀》,说说僵尸到底是个什么鬼?(5)
四
但古人是凭借哪样的观念做依据,把僵尸与旱魃这素无往来的二位拉到一起的呢?从《农政全书》和《天工开物》之类的书中自然是找不到其间因缘的,这只能从记录了一些民间巫术的笔记中去搜索。明代之前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记录,但却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原来在宋代时就有一种说法,认为僵尸是很能“吸水”的。《夷坚乙志》卷五“刘子昂”条中说到和州知府刘子昂为一鬼物所祟,便请来一个道士除妖。道士经过分析,认为作祟的是尸妖,而且就在府衙之内。但内外衙那么大的地方,总不能整个儿地大揭盖儿吧,而道士则自有“探测”之术。他命人挑了几十担水,倾泻在院中,其一隅方五六尺许,水至即干,掘下去,果然是一具“僵而不损”的尸体。
但道士的这一高见,在宋代却只用于拿妖作怪,正如不龟手药仅用于“洴澼洸”,真是埋没了知识和技术,以后竟然失传了。但到了明代,也许是乡村知识分子“格物致知”的能力大有提高,也许是他们从古书以及日常生活的经验中得到了启发,于是就恍然:僵尸所以能不腐,而且生有白毛,就需要保持尸内的水分,这样就可以把它们想像成一个吸水的怪物。而人们的联想能力高不可测,居然能想像出这一个僵尸能把方圆几百里天上地下的水都吸干。而如果把这旱魃砸烂,那么它所吸收的那些水分就会得到释放,于是而油然生云,沛然作雨了。
但明代被诬陷为“旱骨桩”的诸位僵尸,也只不过生有白毛而已,并没有任何可怖可骇之处,而在被掘、打、砸、烧的全过程中,他们至多不过是吱吱地“叫”上几声,从来没有任何反抗,更不用说为厉为祟了。所以到明代为止,僵尸的表现仍然可以说相当绅士的。但不幸的是,到了清代的南方,这些僵尸的性质就发生了向恶的转化,变成前面所介绍的形形色色的毛僵。
北方打旱骨桩的故事肯定传到了南方,但南方似乎并没有把它作为抗旱经验运用,从记载中也找不到这方面的实例。这自然与江南比北方较少干旱有关。周作人说僵尸“常被当作旱魃,能够阻止天雨”,让人感到诸僵在南方好像更有益于防洪防涝似的。当然江南也没有挖坟掘墓寻找旱魃,让他们像天女魃制止蚩尤的大风雨那样做抗涝的功臣,但至少把诸僵的致旱恶迹给忽略了。可是这一“忽略”并不是对诸僵的宽容,北方僵尸为人们所掘除,是把他们当成旱魃的寄生物,而南方的毛僵作祟,则是尸体本身的行为,这实际上加重了诸僵的犯罪情节,把他们由不知情的从犯变成了主犯。北方的僵尸只是躺在棺材中在附体的旱魃指使下制造旱情,而南方的僵尸则是跳出棺材,做起杀人越货的恐怖分子勾当了。(声明一下,以上所说的南方、北方,只是取其大致,并不绝对。)
五
僵尸要想跳出棺材,要有一个起码的条件,就是棺材盖能够掀开,那就需要或者是坟茔失修而棺木外露,或者是周作人所说的“久殡不葬”,棺材就摆在地上,对僵尸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门朝上开的活动房子。
早自六朝以前,南方就有人死之后棺木长期厝置不葬的陋俗,此俗虽然北方少见,但也始终存在着。这一陋俗受到了中原南迁人士的非议,那大多数的言论是来自儒家的“孝道”,而在幽冥文化中的反应,则是出现了“不葬之咎,尸化为妖”之说(梁·任昉《述异记》上)。如果尸体不及时葬埋,长期厝置,那东西就会变成妖怪。这说法自然是反对“久殡不葬”的,但并没有说这尸妖是“僵尸”。六朝至明末的一千多年,南方北方都没有出现因久殡不葬而僵尸作祟的故事,即使那厝棺中尸体已经化为枯骨吧,让它成精成怪的鬼故事也极为少见。试想一下,不孝子把老爹老妈的棺材就扔在露天地里,这二老已经够可怜了,再让他变成尸妖,实在让人于心不忍。而且不孝子往往是自小娇惯的结果,那二老就是成了妖,可能也只会到别人家里闹事,不孝子是不会替他的二老承担任何责任的。既然这样的尸妖对不孝子没有任何教育意义,也就没有去编派它的必要了。但另外一种反对“久殡不葬”的鬼故事却有不少,多是由冥府出面惩罚不孝之子的,如宋人江休复《醴泉笔录》卷上记故三司副使陈洎卒后,附灵于婢子云:“本当得为贵神,只因生不葬父母,今谪作贱鬼。”洪迈《夷坚甲志》卷七“罗巩阴谴”条载,罗巩科举屡不得意,向神祈问前程,有神见梦曰:“你父母久死不葬,已得罪阴间,赶快回老家吧,还问什么前程!”只是到了明清之际,这种惩罚愈形严厉,便偶尔出现直接由亡者的鬼魂惩罚其子的故事了。如清初人董含《蓴乡赘笔》卷下“濮孝廉”条,即是未能得到安葬的父母施报于其子,竟不惜令其横死,那怨恨是够刻骨了。但尽管如此,编故事的人还是不忍心让这些不能入土为安的可怜鬼魂化为厉鬼或尸妖,所以“不葬之咎,尸化为妖”的说法一直难于得到鬼故事的支持。
可是到了清代,大约是受到“毛僵”故事的启发吧,人们便进一步做了发挥,抛掉“亲死不葬”这一道德化的主题,只在“尸化为妖”上做文章,于是大批的僵尸之妖便从厝置不葬的棺材里出现了:《遯斋偶笔》卷下“僵尸”条云“一客宿逆旅,空院三楹,其一楹乃停榇(棺材)所也。”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二“尸变”条云“楼下临丛葬处古冢累累,不止十百,更有未葬而甃厝于茂草间者凡十馀柩。”俞凤翰《高辛砚斋杂记》:“沈梦岩因事寓西湖上某寺,寺旁屋数十楹,为历来厝棺之所。”俞蛟《梦厂杂著》卷九“端公”条云“邻人女卒,力不能葬,寄棺于刹。”《子不语》卷二十二“僵尸抱韦驮”条所记亦为佛寺中厝棺。《右台仙馆笔记》卷四云:“金陵自遭兵燹后,往往于城中住屋内掘得棺木,盖皆乱中渴葬者。”以上这些都是产生僵尸的厝棺。虽然还有一些故事中的毛僵产生于圮毁的坟茔中,但厝棺中的僵尸无疑更引人注意,这不能不说其中隐藏着编故事人的用心,那就是为“不葬之咎,尸化为妖”制造证据。所以故事最后还是要回到道德的主题上。知堂认为僵尸故事“舍意义而论技工,却是成功的”,似以为无“意义”可言,这未免有些武断。但燕人纪昀说的“久葬不腐”到越人知堂的嘴里却改成“久殡不葬”,便不能不让人佩服他直觉的准确。
周作人说僵尸故事中“一方面又有恋爱事件的传说,性质上更带了点温暖的彩色了”,我读的书无法与知堂相比,所以没发现什么引人绮腻遐思的僵尸恋爱故事。但僵尸故事编到后来,却也不全是狰狞恐怖,也加进了不少人性化的内容,却是事实。比如僵尸开店,僵尸会亲家,僵尸爱财之类的故事,就有虽不可亲但也可笑的一面。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僵尸中竟然出现了专门制止同类作恶的僵尸之神“朱八相公”。 这倒是有些“温暖的彩色”,甚至是“希望的曙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