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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跳江轻生太孤单 将过路无辜母子推入陪同(2)

  男子想自杀却拉无辜人陪同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得知,落水的男子王某,苏北人,30岁。落水的女子刘女士是南京人,跟她一起的孩子是她5岁的儿子。刘女士称,她并不认识王某,自己和儿子在江边散步,王某突然从背后将他们母子推入江中,还拽着她的头发,使劲把她的头往江水中按,并把他们往江中拽。后来,江水淹没了他们的头顶后,王某才松手。

  当刘女士责问王某为何要对他们母子下如此狠手时,王某不吱声。民警确定他们身体都没大碍后,找了衣服给他们换上,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民警多方询问后,得知王某是因家庭经济困难,加上工作不稳定,从外地跑到南京来,准备跳江轻生。

  当天上午,王某到了永济大道江边后,觉得一个人死太孤单,准备拉一名女子一起死。

  在江边徘徊到下午5点,王某发现刘女士拉着儿子在散步,就悄悄靠近他们,并将他们推入江中。就当他认为自己得逞时,老周等好心人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6年

  查明3人落水的原因后,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鼓楼警方刑拘。后经过鉴定,事发时王某头脑不太好,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不久前,南京鼓楼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王某自己想轻生,却把无辜的刘女士和她的儿子推入江中,想让他们一起死,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他如实供述,且犯罪未遂,加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疾病患者,依法从轻和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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