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大妈骑电动车撞人觉得撞流浪汉不要紧逃逸(2)
施某称,拾荒者在之前就被人撞倒,与自己无关,所以并未报警便离开了现场。经多方查证,警方初步认定施某并未撒谎。而根据他提供的信息,民警将排查时间向前推移,对事发当天晚上6点至8点这一时间段,经过事发路段的红色两轮车辆进行全面排查。
经过排查,民警发现,一骑红色电动车的大妈有重大嫌疑。随后,民警们顺藤摸瓜进行寻找,最终在寅阳镇连兴港村附近,找到了电动车车主。近日,民警在其家中将朱某抓获,在她家中找到了那辆掉落红色碎片的电动车。
无语发现有人被撞,他没报警就离开了
据警方介绍,肇事车主姓朱,今年51岁。经审讯,朱某对其在2月20日驾驶电动车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事发当天,朱某在家吃完晚饭,骑电动车赶往连兴港村去看守鱼塘。路上,她撞倒了这名正沿路行走的拾荒者。为何撞人逃逸呢?朱某称:“当时电动车撞到人后,我转过来一看发现是个流浪汉,我想不要紧的,就跑掉了。”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涉嫌肇事逃逸的朱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管轧没轧到人,不说救他了,至少也得报个警吧?”对此,有网友对面包车车主施某的行为提出质疑,认为他“见死不救”,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其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假若施某所述属实,在法律上其并不存在侵权行为,只能从道义上进行谴责。“施某没有对死者造成人身伤害,在这起事故上,他扮演的角色,和'漠然的路人'是一样的。”彭律师说。
肇事者认为“撞了流浪汉不要紧”才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