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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是怎么结婚的?——聊聊神秘的冥婚背后(2)

  经推测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的人类,就已经具有灵魂的观念。在人类的情感世界当中总是不愿意接受人死之后一了百了,人们情愿相信肉体的消亡,灵魂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所以为死后的人塑造了一个世界。无论是我国历史上常见的殉葬还是冥婚,都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灵魂观和世界认知。

  冥婚现象在迄今大约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是我国民俗文化中一种奇特的婚姻形式。《周礼·地官》中有:“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这样的记载,据此推断,至少在春秋末期,,冥婚现象就已然是非常普遍不然也不会有禁止冥婚这样的条例出现。东汉末年的儒学大师郑玄详细的解释了《周礼》中关于冥婚的这句话,“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结,死而合之。”然而虽然《周礼》中明确禁止,但从以后的历史发展来看,冥婚现象已然顽固的存留于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当中,至今也没有完全根除。

  中国民间普遍认为“没有完成生殖义务的人生是不善、不正常的人生,……死后……也不能做一个‘正常’的鬼”。(张铭远:《生殖崇拜与死亡抗拒》)因此民间最常见的冥婚形式就是家长为夭折的子女,寻求“灵魂伴侣”。历史上第一次关于冥婚的正式记载出现在三国时期,而冥婚的主人公就是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没错就是那个给大象称重的小神童。根据《三国志》的记载,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的爱子曹冲夭折,年仅十三岁。曹操想要为死去的儿子相个亲,正好司空掾邴原有女早亡,提出要与邴原结为“亲家”,邴原以:“合葬,非礼也。”为理由拒绝。然而曹操并不甘心,又转而聘甄氏亡女与曹冲合葬,终于完成冥婚。除了曹操为儿子举办冥婚以外,曹操的孙子魏明帝曹叡也为自己的女儿举办过冥婚。(老曹家的人还真是对冥婚情有独钟啊。)《资治通鉴》记载,魏明帝“爱女淑卒,帝痛之甚,追谥平原懿公主,立庙洛阳,葬于南陵,取甄后从孙黄与之合葬。追封黄为列侯,为之置后,袭爵”。

  到了隋唐以及五代十国时期,冥婚现象就更加普遍了,有据可查的除了新旧《唐书》明确记载的3例以外,还有已经出土的墓志铭当中记载的有10例。可以想见,当时一定还有大量的冥婚事件随着时光的流逝淹没在历史的洪流当中。而唐代的笔记与民间故事当中大量对关于冥婚的传说,也是对这一现象的一种侧面印证。据统计,魏晋南北朝至隋共有此类小说27篇,唐代共有64篇,五代时期共4篇。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书仪》中记有冥婚书、答冥婚书、冥婚祭文等冥婚时所用的文书,对冥婚的仪式均有详细记载。

  唐代大文豪白居易在《得景嫁殇邻人告违禁景不伏》一文中对当时的冥婚现象提出了批判:

  “生而异族,死岂同归。且非合祔之仪,爰抵嫁殇之禁。景夭婚是恤,窀穸斯乖。以处子之舜华,迁他人之蒿里。曾靡卜于鸣凤,各异室家;胡为相以青鸟,欲同宅兆。徒念幼年无偶,岂宜大夜有行。况生死宁殊,男女贵别。纵近倾筐之岁,且未从人;虽有游岱之魂,焉能事鬼?既违国禁,是乱人伦。请徵媒氏之文,无抑邻人之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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