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上最恐怖的杀人案:水库浮尸案(5)
其实追查案件是一个过程,任何案件,基本上你做了就会留下证据。就差在这些证据我们公安警察是否可以发现,或者是否抓住其中的细节,或者是我们办案人员是否把一些很微细的线索所忽略,从而失去了案件的突破口。让我们整合一下现在掌握的线索,重新整合一些事情经过:
曹某一个多月前与一个神秘的布匹批发商联系,得知布匹批发商手头上有一大批价格便宜的布料,案发当天因为某些原因与布匹商见面洽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在某个地方被这个布匹商谋财害命,然后把曹某的车也开走,利用交通工具运输尸体,经过高速公路进入水库,然后经过水库把尸体系着重物抛入水库中,最后离开。但是,一个好明显但是又好容易忽略的细节:曹某是开着自己的凌志小汽车出来的,但是案发后小汽车消失不见了,这其中一定是有迹可循的。只要我们从曹某的小汽车这个方向作为入手点,就可以从中查出蛛丝马迹。
很快,调取高速路段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从曹某出事当天,水库的必经高速路段有情况反馈回来了:曹某的小汽车在案发当天下午6点10分进入了高速收费处的监控视频里面,而在晚上7点20分出去高速公路,进入我镇,但是,经过技术处理和比对后,出现了一个令人诧异的一幕。第一次进入高速收费处时凌志小车的司机位置上的人是曹某无疑,但是第二次,离开高速路段的时候,曹某小车上司机位置上的人,竟然不是曹某了!而且,在摄像头里面也不见了曹某的影子了!
而且我们还注意到,当曹某的小车离开高速路段的时候,曹某凌志小车的前面开的桑纳塔小车行迹可疑。视频中,司机带着棒球帽,看不清样貌,副驾驶室的位置放着一个黑色的类似行李包的物体。而在后排依稀看到一样黄褐色的东西,进过放大,我们依稀看到的是一只人的手!
调查目标迅速锁定为这辆车牌为粤???453的桑纳塔小汽车,一查这辆车,原来是一辆两个月前报失的小汽车。奇怪的是,这辆小汽车也是在们本镇丢失的,这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必然?